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近阶段,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其在用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有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冷链运输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对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重点检查其经营销售的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产品及供货方资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等。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企业33家、使用单位5家,出动执法人员95人次,责令整改2家。
对于检查发现的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冷藏试剂运输记录不完整、缺少到货时双方确认签字;库房湿度大、棚顶、墙壁、箱体出现霉斑等问题,已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暂未发现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行为。
下一步,内蒙古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跟踪复查,履行医疗器械监管职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筑牢防疫堤坝,让医护安心、百姓放心。(通讯员 李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