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甘肃省白银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

2021-08-06 14:54: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甘肃省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进一步部署开展零售药店“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工作,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名登记销售止咳、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实现“药品购销全程受控、应管尽管不漏一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

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四类”药品时,实行“两查两问”(查体温、查健康码,问病情、接触史),每次将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包括代购者的相关信息录入甘肃省疫情防控“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系统,无异常情况方可售药。

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网络销售“四类”药品订单生成后,必须电话核实购药人员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甘肃省疫情防控“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系统,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行配送并销售。

此外还要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从严从紧督促零售药店全面落实疫情监测和防控主体责任,加大对零售药店“四类”药品实名登记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密切关注登记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检查时将“四类”药品的销售登记信息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销售信息进行互对互查,确保“四类”药品销售登记信息准确无遗漏,如发现零售药店遇情不报、故意隐瞒、私自销售“四类”药品,依法从严从重处置。(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杨振铎)

(责任编辑:郑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

  • 红火丰收季

  • 湖北“万千百”质量提升工程成效凸显 ...

  • 江苏省海安市雅周镇许家庄村大力发展 ...

  •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万余名“两栖”农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