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上门式+实战式!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

2021-07-19 10:55: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7月15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上门式+实战式”模式在大兴安岭地区开展法制业务培训班。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研讨交流的教学方式进行,培训讲师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副处长王明新、三级主任科员王欢担任。参加此次培训人员来自哈尔滨市、黑河市及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系统法制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人员及执法办案人员共计50余人。

培训课上,王欢详细讲解了自2021年7月15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王明新作出必要补充,对案件办理、案卷制作过程中的易犯错误、常见问题、注意事项等进行详尽讲解。针对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座谈讨论,大家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学习氛围浓厚。

通过此次培训对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法学理论、执法程序及执法实务的专题学习,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提升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水平。从案件展评、典型事例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本领。为进一步做好黑龙江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促进和优化市场竞争秩序,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制指导,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工作基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 曹东娜)

(责任编辑:郑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游客“黑名单”不能止于“墙上画虎” ...

  • 《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不得在 ...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辖区内 ...

  • 河南省锅检院驻马店分院扎实开展党建 ...

  •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夏橙进入收获期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