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依法打击野生保护动物交易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在行动

2021-02-07 17:30:0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鹭江所接到志愿者关于溪岸街花鸟市场经营户涉嫌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的举报,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半小时内到场处置。在志愿者、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工作人员的共同指认下,对现场300多只野生鸟(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太阳锥尾鹦鹉5只)进行数量清点,现场开具执法文书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同时积极联系野生动物鉴定机构,对先行登记保存的300多只鸟进行鉴定,并出具鸟类为“画眉”、“八哥”、“红耳鹎”、“斑文鸟”的初步物种鉴定意见。为避免大量野生鸟因不宜圈养死亡,经与厦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等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沟通,执法人员将300多只活鸟移交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由园林局组织在东坪山将活鸟野外放生。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将依职责持续对集贸市场内非法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查处。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进来,关爱、呵护野生动物,自觉抵制购买、食用野生保护动物及其制品,携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李敏 黄勇泉)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福建省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两节” ...

  •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 ...

  • 琼海市民在嘉积镇花市参观选购花卉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大力实施现代农业 ...

  • 广州长隆旅游度假区对园区内的所有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