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这本“宝典”收好!食品销售经营需要了解的法律规定都在里面

2021-01-29 14:39: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销售领域基层业务指导,提高食品销售经营者学法、守法、践法意识,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监管实践,编制了《食品销售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汇编》。

本书涵盖了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盐、网络食品销售第三方平台等食品销售监管领域,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法律】

汇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内容。

第二部分【法规】

汇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内容。

第三部分【规章】

汇集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检查管理办法》等内容。

第四部分【重要文件及总局答复函】

汇集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试行)>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0版浙江省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等八个指南的通告》等内容。

第五部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其他】

汇集了《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附问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内容。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为深圳农业崛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保 ...

  •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口罩 ...

  • 山东荣成爱伦湾海水养殖区采用新型彩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