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3月,浙江省海盐县获得首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以来,深入探索“标准化+基本公共服务”模式,致力推进城乡均衡发展,率先构建起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建标+对标+达标”机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确立标准清单。全面梳理国家、省、市基本公共服务最新政策和相关标准,收集全县近十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主要成果、现存问题以及标准需求,搭建思路框架,编制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在保障基本生活与安全的基础上,覆盖基本公共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优军优抚、社会服务、残疾人服务“1+9”个重点民生领域,将涉及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90%以上的事项全部纳入标准化范围,囊括30项基本公共服务特色重点标准,形成标准目录清单和标准汇编。
二是研制系列标准,突出核心特色。按照“修订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模式分类推进试点标准制定。修订完善近年来发布的教育、文化、卫生、交通、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保障标准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先进性。针对前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基本公共服务保卫民生底线、维护生活秩序的重要作用,培育《农村应急广播公共服务规范》《商家共治联盟建设与管理规范》等一批核心特色标准,补齐民生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充分发挥试点的样本效应,对前期实施效果良好、适用性和推广性强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文化两员”等标准争取提升为省级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已发布国家标准2项、省市标准1项,在更大平台推广海盐经验。
三是量化改革绩效,保障实施效果。编制《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体系》,明确41项一级指标和60项二级指标,检验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建立起结构合理、务实适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标准实施推广机制,在县、镇(街道)、村(社区)逐步推广实施标准,实现对标达标、规范服务、持续改进。建立标准实施督查机制,把标准转化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抓手和工具,完善各级标准运作情况考核机制,通过应用情况检查、“群众满意度”调查、标准化社会效益评估,不断提升标准体系的有效性。(鲁利军 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