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2日早上6点还不到,安徽省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指导科科长何磊、稽查专员郭钢就带领执法人员来到了滁城各大农贸市场,开始了对水产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
该局执法人员以水产品经营户有无相关进货查验凭证、记录,经营门头、宣传广告有无印制含“野生”“江鲜”等字样,经营销售过程中有无宣称“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的广告宣传为检查重点,对各经营户进行了逐一查验。
本次检查随机抽取了滁城琅琊区交通路农贸市场、凤凰农贸大市场,经开区蓝天大市场,南谯区中惠农贸市场等地30余家水产品经营户。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在店招、牌匾门头和LED流动屏幕宣传中仍然存在“野生”等字样。执法人员通过对经营户进货来源询问、进货发票检验等多种方式,对水产品零售摊点进行逐一检查。现场详细记录了部分经营户经营不规范、宣传不符合要求等行为。对没有进货凭证的经营者,执法人员要求尽快完善销售凭证、合法经营,对逾期不改者,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检查结束后,市市场监管局将相关检查情况及时通报给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在各农贸市场要主动张贴相关公告,确保禁渔宣传无死角,要告之各水产品经营户不得宣传、进购违禁区域内渔获物;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店招、牌匾门头和LED流动屏幕广告中含有违禁字样的全面进行清理。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和确定的重点水域鱼类不进入该市水产品经营户、各餐饮等经营场所。(侍根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