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持续深入推进工业群租厂房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倒逼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群租厂房管理能力,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近日,江苏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城北分局开出工业群租厂房专项整治首批罚单,罚款额达7万元。
契合蓝盾护航百日行动、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首批行政处罚案件共3起,具体包括两类:一类是涉及逾期未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的行为,查处1起,罚款1万元。2020年5月29日,该局执法人员对永丰余路某厂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某公司经营场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不一致,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一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后该公司逾期仍未整改,遂由该局立案查处。另一类是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查处2起,每起3万元。该局执法人员在对亿升路某厂房和玉杨路某厂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厂区内有承租户存在使用未经登记检验叉车的违法行为,叉车属于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该局责令这两家单位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叉车,同时每家并处3万元罚款。
处罚和惩戒不是目的,目的是压实群租厂房业主及承租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真正做到规范守法经营。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提升执法实效,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该整改的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予以处罚、该停业整顿的责令停业整顿、该取缔的依法取缔,做好“回头看”,确保发现的风险隐患及时闭环,保障平稳有序的安全生产态势,为高质量发展,夺取“双胜利”奠定坚实的安全之基。 (通讯员 蒋维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