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按照黑龙江省2020年地方标准编制计划,制定《“龙江品质”认证通用要求》标准是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为此,标准编写组经过近半年的调研、标准编写和征求意见,于近期完成了《“龙江品质”认证通用要求》地方标准讨论稿的编制。
为保证《“龙江品质”认证通用要求》地方标准的政策把握和编制质量,6月28日下午,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杨福星带领认证监管处的相关同志,参加了《“龙江品质”认证通用要求》标准初审会。杨福星对认证监管处指导标准编写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肯定;对在标准编写中出现的政策把握、标准定位以及术语定义的准确性等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标准的尽快出台,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过此次标准初审会的审议,标准编写组对本标准的制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明确的目标。认证监管处将按照高端品质认证的要求,强化规划引导,促进高端品质认证的开展,服务全面质量提升,助力地方经济建设。(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