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2日上午,新疆计量院召开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政策决定宣贯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明确涉企收费的相关决定和整改措施。全院干部职工136人参加会议。
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国家质监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收费。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质监局分别召开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动员和部署(视频)会议,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出台了《关于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组织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专门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落实。针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院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形成《关于严格落实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决定》。并决定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贯,确保落实上级指示不走样。
会议由副院长吕中平主持,办公室主任赵珊红宣读了院《关于严格落实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决定》,对强制检定收费停征政策、强检计量器具识别确认的责任划分、识别确认原则及收费标准进行明确;技术副总工程师王锦荣宣读了《新疆计量院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质量技术部主任李晓宇针对各部门梳理出来强制检定存在问题项目的个例进行了说明。最后,副院长吕中平强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我院的《决定》和《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李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