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3月26日,福建省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召开《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安排,福建省质监局负责《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中“技术监督和标准部分及相关公共和法律责任部分”的条文起草工作。
4月1日,福建省质监局召开起草工作第一次协调会。赵雪萍副局长在会上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业务处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条例的起草工作。二是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保质保量完成省政府布置的工作。三是起草的内容要体现依法行政。四是要细化《节约能源法》涉及省局职能的内容,起草内容要全面、具体、到位,充分体现质监部门在节能工作的职能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