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
为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注册登记工作,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的委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予注册;
2.指导考试合格人员(含已获批准的师资人员,以下简称“师资人员”)认真填写《审查员注册申请表》(以下简称《注册表》)。本次注册级别均填写“国家注册审查员”;
3.务必在“本人单位”栏内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否则视为申请无效。填写的本人单位必须与所盖公章相符;
4.共交纳本人免冠1寸照片3张(师资人员4张)。其中在《申请表》照片栏内粘贴一张,并用圆珠笔在其余照片的背面标注本人姓名和统一编号。师资人员需标注序号、上报局及本人姓名;
5.按《申请表》中注明的项目要求提供所需的证明复印件。即①学历证明(必备)②审查/审核经历证明(凡填写“有”项的应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审查经历由原派出机构协助出具)③申请注册人员不需提供考试合格证书及考试成绩。所有复印件规格均为A4。上述证明文件不全的,不予注册;
6.本人将《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附证明材料交与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7.师资人员需按要求填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师资可注册许可证审查员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8.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注册人员《申请表》的初审工作,并协助核对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各个项目和附件中的内容,填写齐全存入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cuiyf@aqsiq.gov.cn)后与《申请表》同时寄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食品组,并请注明“注册”二字;
9.食品审查员注册费在申请人接到注册资格通知后按规定向各省局交纳,并由各省局统一汇至审查中心指定帐号。
以上工作自收到文件后30日内完成。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B座1111室,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食品组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人:崔云飞
联系电话:010-82260722; 82262644
传 真:010-82260722
转帐:
开户行:建行海淀支行花园路分理处
开户单位:中国标准情报中心
银行帐号:6510005062610044119
附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师资可注册许可证审查员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OO三年四月十七日
抄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中国标准研究中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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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师资可注册许可证审查员人员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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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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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统一编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工 作 单 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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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一编号栏暂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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