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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严打“霸王条款”6起典型案例公布

2025-09-02 15:14:3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熊纹玉)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民生领域消费合同格式条款评审规范工作中,对本地电商平台及自建网站使用的平台协议规则进行了全面评审,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据此公布6起典型案例,以警示教育经营者,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涉及教育培训、汽车销售、医药销售、日用品电商及食品经营等多个行业领域。这些案例均反映出企业利用格式条款的单方主导性,规避自身义务,增加消费者维权难度,严重触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红线”。

在教育培训“无担保无责任”案例中,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对四川省东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该公司通过线上自建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序提供医师资格考试培训服务,其《东帆题库应用用户协议》中的第2.4条款规定,所有线上培训服务内容售出后不支持退款。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指出,该条款属于经营者预先拟定且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该公司整改,并依法立案调查。

成都智汇华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也因格式条款问题被查处。该公司在自建网站的阅读服务条款和用户守则中,明确标注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及出错情况不作担保,且不承担因使用或不能使用网站信息所引起的一切损害的法律责任。这些条款涉嫌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

在汽车交付“厂商原因免责”案例中,郫都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四川种籽新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消费者订立的定车/代购合同存在问题。合同第6条特别约定,如因汽车制造商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按期交付,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这一条款涉嫌免除经营者因制造商原因无法按期交付车辆时应承担的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

在医药平台“属地管辖”案例中,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四川龙一医药有限公司自建网站的《用户协议》中存在利用网络交易规则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该协议约定争议解决法院为经营者所在地,增加了消费者异地维权的时间、金钱成本。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在日用品“清仓不退不换”案例中,新都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监测发现,新都区美琼日用品经营部在1688网站开设的店铺中标注“清仓折扣/不退不换”的宣传语,以格式条款形式排除消费者的退货权利。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该经营部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

在食品经营“指定法院管辖”案例中,成华区品胜食品经营部在微信小程序的《服务协议》中约定,争议可提交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单方面排除了消费者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

据了解,为帮助消费者快速识别“霸王条款”,“成都市场监管”官方公众号近日上线了“信约智行”新功能。消费者只需对合同条款“随手拍”或扫码,系统即可在10秒内定位潜在违规条款,明确违规性质,并提供协商沟通话术、证据保留方式及投诉渠道指引,让维权更加便捷。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消费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力度,扩大排查范围至线下商超、餐饮、家政等领域,对拒不整改的经营者依法从严处罚。同时,呼吁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共同构建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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