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平台价格红线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业内专家积极评价《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
□ 本报记者 刘松瑶
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重点围绕经营者自主定价、经营者价格标示行为、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消费者价格权益保护和监督机制等,构建起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治理框架。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满足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平台经济领域涉及的经营者众多,其价格行为关系消费者切身利益,特别是价格标示、大数据定价等受到广泛关注。
“《规则》对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俊斌表示,价格操纵一直以来都是平台之间的竞争手段,各大平台为争夺流量,形成了恶性“内卷”循环,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对入驻商家的压榨,导致商家积极性受到挫伤。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规则》的起草,是中国平台经济监管从“集中整治”转向“规则构建”的体现,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前事中引导,通过建立清晰、稳定、可预期的法律框架,为平台的定价行为划出红线与底线,从根本上遏制乱象,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转向规范创新。
沈阳工业大学翔源全媒体研究所主任田宇认为,《规则》将促进互联网行业价格规范。他表示,此举有利于直击“大数据杀熟”“强制二选一”“低价倾销”等恶性竞争行为,通过明确禁止平台强制商家降价、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遏制“内卷式”价格战,引导企业从无序的低价竞争转向注重服务质量与技术创新的良性轨道;强化了明码标价和促销活动透明度的要求,以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健康的互联网市场生态,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质生产力产业联盟秘书长段积超表示,《规则》的制定实施将有助于平台完成三重价值跃迁:以“技术深井”取代“价格水洼”。比如网易严选凭AI预测系统,提前3个月锁定爆款,削平30%库存成本反哺研发。用“共生循环”替代“抽血机制”。破解“内卷式”竞争需重构分配逻辑,让平台从“收费站”蜕变为“加油站”。比如抖音本地生活宣布,若服务商帮助商户策划短视频引流,达到一定金额后可返还50%佣金作激励奖金。通过“拆墙修路”打破“流量孤岛”。开放基建能力,拓荒价值新边疆。比如京东物流开放全国仓库群,中小商户付2元/单享次日达,物流成本直降60%,省出资金打磨产品。
“此举将对平台经济产生深远影响。”曹磊表示,从平台层面看,部分平台需调整收费模式、优化算法逻辑,可能面临转型阵痛,且规范的价格行为将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推动竞争从流量争夺转向质量创新;从商家层面看,《规则》禁止平台强制降价或限制退出,为其创造了更公平的生存空间;从消费者层面看,“大数据杀熟”、虚假折扣、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乱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扭曲市场竞争秩序,《规则》将通过禁止以上等行为,实质性提升权益保护水平。曹磊认为,《规则》创新构建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平台企业”协同治理机制,既强调平台的合规管理责任,又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形成“硬约束”与“软补充”的结合。
田宇表示,《规则》允许平台对不同消费者实施差别定价,但需要公开具体规则,从立法的本意来看,该规定的深层意义在于否定了“算法黑箱”的合法性,将定价规则从技术秘密转变为需要接受公众监督的商业行为,进而构建起公正的算法环境。但他认为,《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例如,明确禁止平台通过限制流量、屏蔽店铺等手段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促销,但实践中,平台可能通过算法推荐、流量倾斜等隐性手段迫使商家参与低价竞争。因此,监管机构需要通过数据监测、商户调研、算法审计等方式,深入核查平台算法规则的真实目的和产生的实际市场效果,作出合理认定;平台因此需要改变算法规则,接受更广泛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