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食品抽检盘点
本期话题: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7月和8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质量指标和微生物
□ 本报记者 刘松瑶
为保障市场在售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近年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今年7月和8月,该局共开展8期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在7月和8月的历次抽检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比如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微生物污染问题,如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涉及企业主要分布在泉州、厦门、福州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抽检具体情况来看,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7月4日发布的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7大类食品543批次食品,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福客隆超市销售、标称晋江旺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岩水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晋江旺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7月11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7大类食品796批次食品,检出11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泉州市丰泽永相逢百货有限公司丰泽温陵分公司销售、标称厦门白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月15日,在该局发布的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7大类食品947批次食品,检出14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福州市仓山区汇鑫隆百货超市销售的葵花籽(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超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8月22日,在该局发布的第3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27大类食品963批次食品,检出15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清流县龙津镇邓桂花食品商行销售、标称龙岩佳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香味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在该局7月18日发布的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7月25日发布的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8月1日发布的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8月8日发布的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