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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入草案审议和定稿阶段 十二大香型白酒标准最后一块“拼图”即将补全

2025-08-20 16:51:02 中国质量报

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入草案审议和定稿阶段

十二大香型白酒标准最后一块“拼图”即将补全

本报讯 (记者李 嘉)近日,《白酒质量要求 第12部分: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会议在贵州省遵义市召开。该标准自去年启动起草工作以来,先后开展白酒样品征集、感官品评队伍建设、行业调研和感官评价,完成实验室比对及样品普查与数据处理分析等工作,并形成第一版草案。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入草案审议和定稿阶段。

此次会议由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来自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贵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等14家标准起草单位的50余位代表参会。

标准牵头起草单位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友平表示,作为董香型白酒代表,董酒股份有限公司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理论“平衡和谐”的健康理念融入酿造体系中,被业内专家誉为中国传统白酒健康文化的“活化石”。该企业始终秉持“传承为根、酒质为魂、董道为本、汇利及仁”的企业文化,坚持“董香赛道”不动摇的发展路线,推进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作为中国白酒中的瑰宝,董香型白酒凝聚了千百年来一代又一代匠人的智慧结晶。凭借“百草入曲”的独特工艺、超长期的发酵时间和双醅串蒸的技术,该酒在世界烈酒中独树一帜。

“董香型白酒的特殊香型和工艺源于生产实践,是目前较为独特的品类。希望此次制定的标准既符合当前国内市场需求,又符合将来国际化推广需求,真正促进产业和市场相结合。”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宋全厚表示,期待以标准引领董香型白酒在原料甄选、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绿色酿造等全产业链取得技术创新与进步,产业向更高层次、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会议听取了《白酒质量要求第12部分: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进展报告,并围绕标准草案框架展开讨论,包括标准名称、引言、术语和定义、生产过程控制要求、感官要求、理化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与会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积极献言,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中国酒业协会白酒技术创新战略发展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王旭亮表示,董香型白酒是唯一与品牌和标准命名高度一致的白酒香型,该酒既保留了中国传统白酒特点,又与本草有机融合,是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传承创新的一个典范。这项国家标准的制定,不仅是对董香型白酒独特价值的科学界定与保护,更是推动其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去年以来,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起草工作从理念凝练、框架搭建,到工艺研究、理化指标论证,再到广泛征询意见与反复修改完善,每一项工作的推进,都凝聚了各起草单位的智慧与汗水。”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郭新光表示,作为中国白酒十二大香型之一,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建立和完善,补全了十二大香型国家标准的最后一块“拼图”,意义重大。

与会专家一致表示,董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价值。《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出,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方式,已成为引领行业迈向“品质至上、个性彰显”新阶段的主旋律。当前,中国白酒行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面临着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消费需求日益多元的新形势。消费者越来越趋于理性,对产品的品质、特色和文化内涵提出更高要求。该标准的制定,不仅为董香型白酒品牌提供科学规范与法律保护,确保产品的高品质与安全,还将为产业从粗放式增长向精细化管理转型注入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始终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发挥标准在白酒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加清晰的质量规范和技术指引,更好地引领和规范董香型白酒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其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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