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谭金山 潘 峰)为巩固治理成效、防止问题反弹,近日,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管局继“生鲜灯”治理后,再次聚焦辖区农贸市场,开展相关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内肉类、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摊位,核查生鲜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通过特殊光源美化食品色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使用不合格生鲜灯的商户,该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确保商品呈现真实状态。同时,向商户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
执法人员还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以“三不”原则(不使用生鲜灯、不使用有色灯罩、不外罩有色塑料袋)为整改目标,对入驻经营户的照明设施进行自查自纠,不符合规定的灯具一律停用并更换。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20家,收缴生鲜灯12个,统一更换合格灯具30盏,有效遏制了农贸市场内生鲜灯使用乱象。据西陵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局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营造透明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