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廖胜华)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消除药品风险隐患,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药监局来宾检查分局多举措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为导向,聚焦药品经营全链条可追溯,结合实际制定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工作方案,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构建市、县、乡(镇)三级跨层级专项检查机制,做到检查全覆盖、无盲区。
该局加强宣传,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宣传、发放资料及利用多媒体渠道等形式,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宣贯,提高药品经营单位和药品使用单位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
该局采取飞行检查、交叉检查、双随机检查、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制售假药劣药,是否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窜改企业计算机系统数据,是否购进销售医保回流药品,是否未按照规定渠道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是否通过网络销售《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等情形。
该局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及使用单位责任,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运用连锁总部延伸检查连锁门店、连锁门店倒查连锁总部、现场药品和票据检查、计算机检查、药品储存和使用检查等方式,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和使用单位责任,实现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计算机系统、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药学服务标准规范等目标。
该局开展靶向监管,根据日常监管情况,以网络销售、既往发现问题较突出、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从投诉举报、网络销售监测、监督抽检、舆情监测等渠道,全面排查药品经营行为风险隐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限期整改到位。
该局构建协管机制,通过跨层级联合检查,压实各相关方主体责任,消除一批风险隐患。构建药品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精准画像+靶向施策”目标,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药品监管格局。
截至目前,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药品经营主体和使用单位936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650余份,排查风险隐患168个,已责令整改80个(其余正在限期整改),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