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当前正值升学季、招生季,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及不法分子瞄准家长和学生的“升学焦虑”,通过虚假宣传、违规承诺、非法敛财等手段设置“招生陷阱”,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甚至影响了考生未来前途。为帮助广大家长和考生提高警惕,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务必注意防范,谨防升学招生陷阱,守护自身合法权益。
目前,教育培训市场中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机构或个人宣称“内部指标”“计划外名额”“低分上名校”“交钱就能上公办、重点学校”,甚至伪造文件、公章,谎称与高校或招生部门有“特殊关系”,承诺“100%录取”“不过退款”。实际上,正规高校招生均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无“内部指标”一说,更不可能“花钱买名额”。
一些机构故意模糊“全日制学历”与“非学历培训”(如自考助学、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区别,以“包拿学历”“等同统招”为噱头,吸引考生报名高价培训班,最终获得的仅是非学历证书或无效文凭,无法享受统招生待遇(如就业、考公、考研等)。
此外,不法分子以“帮办入学”“代办手续”为名,向家长收取高额“咨询费”“渠道费”“打点费”,甚至要求提前支付全款,并承诺“不成功全额退款”。但一旦收款,便以“政策变动”“名额紧张”等借口拖延,甚至失联跑路。
也有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教育部门官网信息、高校招生办电话、短信,或冒充“招生办老师”“高校老师”,以“缴纳保证金”“录取确认费”“学籍注册费”等名义诱导转账;或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虚假招生链接,诱导填写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实施盗刷或诈骗。
该消费提示建议广大消费者牢记“四不”原则,即不轻信“口头承诺”,不盲目支付高额费用,不通过非官方渠道报名,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消费者如已遭遇招生诈骗或疑似陷阱,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宣传资料等),并通过以下途径依法维权:向教育部门举报,拨打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如省教育厅、市教委)监督电话,或通过“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涉及诈骗(如收钱后失联、伪造文件等),立即拨打110或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向消费者组织求助,通过12315平台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消委会)投诉,主张退费及赔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保留合同、付款记录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该消费提示指出,升学是人生大事,家长和考生应保持理性,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切勿因焦虑轻信“捷径”。国家保障每一位考生的公平受教育权利,任何“花钱买学籍”“内部操作”的行为均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