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蒙 轩)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新版《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原《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管理办法明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仍保持每两年评选一次的周期,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5个,获奖单位再次申报应当于3届以后。值得关注的是,新管理办法新增培育孵化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主席质量奖培育库”,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开放。有意向申报奖项的单位,可通过自行申报、盟市推荐或部门推荐等多渠道入库,免费享受卓越绩效管理培训、质量体系优化指导等精准帮扶服务。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已进行9届评选,共有41家单位获得这一荣誉。从行业分布看,获奖名单包括稀土、羊绒制品、建筑工程、生物科技、乳制品加工等多个领域,形成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质量标杆群体,为内蒙古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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