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徐建华
在不少人的印象中,“无印良品”是日本品牌,但事实上它是中国品牌。关于这一品牌名称的归属,中日企业之间曾打了长达24年的商标权拉锯战。
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以(2024)最高法行申7358号《行政裁定书》,驳回日本某杂货店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2)京行终字1597号《行政判决》的再审申请,维持了中国“无印良品”商标的合法有效注册状态,标志着“无印良品”商标之争落下帷幕。
“在过去的商标维权过程中,我们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我们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让我们更有信心和底气继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7月10日,北京棉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棉田集团”)董事长马涛在于北京召开的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实践媒体座谈会上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对于长期深陷商标侵权纠纷的北京棉田集团而言,意义尤为重大。
24年商标拉锯战
从“抢注”争议到司法确权
这场商标纷争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实业”)受中国蜡染、扎染等传统染织工艺启发,以“无印染,优良品质”为理念,推出植物染毛巾并命名为“无印良品”。2000年,这款质朴纯粹的毛巾亮相北京中国纺织品博览会,迅速引发消费者与媒体关注。同年,南华实业在第24类(棉织品、毛巾、床单、被子等)商品上成功注册中文简体“无印良品”商标(注册号1561046)。
“2000年北京中国纺织品博览会期间,原中国纺织工业部部长吴文英、原中国家用纺织品协会会长杨东辉对产品给予高度评价,称赞产品名称起得好、品质也佳。”马涛介绍,当时他特意解释“无印良品”技术核心在于植物染工艺。但因当时企业商标保护意识不足,直至参展后才着手申请商标,并于2001年成功获批。彼时,日本某杂货店尚未进入大陆市场,也未进行任何广告宣传,鲜有人知。
2004年7月,“无印良品”商标转让至北京棉田集团名下。2005年,日本某杂货店在上海开设中国大陆第一家门店。2011年,北京棉田集团以“无印良品”为字号设立子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并推出“无印良品Natural Mill”品牌,通过实体门店与电商平台拓展市场。由于中国公司注册在先,日本某杂货店无法在中国继续申请注册第24类商标,双方展开长达24年的商标拉锯战。
2012年6月29日,原工商总局商标局、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进行行政裁定和终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确认中国“无印良品”在24类家纺商品上的商标权利在先形成,商标授权合法有效。然而,2015年,北京棉田集团发现日本某杂货店在生产、销售的毛毯、床罩、面巾等商品上使用“无印良品”标识,构成侵权,遂将其告上法院。一审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判决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40多万元。日本某杂货店不服上诉,2019年11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其在天猫旗舰店及中国大陆实体店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但判决生效后,日本某杂货店仍持续在24类商品上申请注册“无印良品”商标。此后历经8个流程、9起案件,长达12年的法律博弈,最终,在今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驳回其申请。
北京棉田集团代理律师孔丽芳表示,长期诉讼导致市场混淆,2001年至2012年,北京棉田集团无法正常宣传推广品牌,而2005年进入中国市场的日本某杂货店持续侵权使用商标,让消费者误以为家纺领域的“无印良品”源自日本。此次最高法院裁定,终于以法律文书形式厘清了事实。
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品牌发展“必修课”
“中国目前已是知识产权大国,但在知识产权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马涛感慨,一方面,知识产权立法尚不够完善,仍有进一步丰富和细化的空间;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普及教育严重不足,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普遍缺乏对知识产权的深入了解,许多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相关概念、保护方式及重要意义都知之甚少。
中国经济传媒协会副会长邱成军表示,中国“无印良品”商标再次胜诉这一事件,为深入探讨知识产权与企业发展新未来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启示。
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作出规定。如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原始创新的保护。加大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和侵犯商业秘密、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
“民营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中坚力量,知识产权就是我们闯荡市场的‘群狼战术’。”结合多年实践经验,马涛分享了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3点心得:一是企业经营者必须熟知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他呼吁建立“中国知识产权师”职业体系,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要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不能仅依赖法务部,必须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部门,配备专业团队负责商标监测、专利布局、维权诉讼等全链条工作。三是面对侵权要敢于且善于维权。我国司法环境持续优化,为企业维权提供了坚实保障。北京棉田集团用20余年维权史证明,面对侵权方设置的各种法律陷阱,企业必须培养专业的维权能力,善于运用各种法律武器。
“各级政府和各级法院应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全国政协委员许进表示,司法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出发点是促进经营主体培育自有品牌,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能让外国企业的“在先商号权”掣肘中国民营企业和民族品牌的发展。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实施,北京棉田集团等民营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的坚实保障下,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马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