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非现场检查事项目录》(以下简称“两个目录”),旨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涵盖登记事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食品生产经营、产品质量、价格等共26项检查事项。该目录明确了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范围)、检查方式和检查主体等要素,推动行政检查更加透明、规范、可预期。
《非现场检查事项目录》涵盖公示信息、电子商务经营、广告活动、企业标准等8项非现场检查事项。该目录聚焦监管方式创新,明确列出了可通过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非现场方式实施的检查事项,旨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同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智能化水平。
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该局将严格执行“两个目录”,持续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指引,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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