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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发布租车消费提示

2025-07-03 15:06:07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熊纹玉)为切实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运营秩序,增强租车人风险防控意识,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成都市汽车租赁协会,结合行业服务投诉情况,发布系列租车消费提示。

据了解,消费提示从合同签订、车辆查验、费用支付等方面,为租车人提供了具体指导。

消费提示建议租车人通过线上汽车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或线下正规门店租车,在线上进行询价、合同签订、费用支付等,确保交易全流程纳入平台监管范围。同时,租车人要警惕个别商家诱导取消线上订单并进行线下交易的行为,避免商家脱离平台收取额外费用。支付费用时,租车人应确认收款账号或二维码名称与合同上的企业名称一致,审慎向个人账号或二维码转账。

在选择汽车租赁企业时,建议租车人查验企业营业执照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表,确保所租车辆来自具备合法租赁经营资质的企业。租车人可在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官网查询已备案的租赁企业名单,关注企业注册年限,警惕频繁变更法人的企业,以降低租车风险。

合同签订环节同样至关重要,租车人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合同中的违约、费用支付、车损赔偿等关键条款。对于线下补签的合同内容或合同补充协议,租车人需要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应确认合同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

在车辆查验方面,租车人要在接车时认真检查车身有无划痕、凹陷等损伤,特别是车门、车窗、保险杠、轮毂等易剐蹭部位。建议租车人在取还车时拍照或录视频留存证据,以便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车损时,能够依据租车合同与汽车租赁企业协商确定维修赔偿、折旧等事宜。同时,应选择有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以保障维修质量和自身权益。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超低价租车攻略”“0元租车”等虚假宣传,租车人要提高警惕,做好信息甄别工作。个别违法违规人员或企业可能通过低价揽客后,线下收取“跨城费”“保险费”等变相增加租车费用,甚至人为制造车损牟取非法利益,租车人应严防此类“套路陷阱”,避免上当受骗。

如果与汽车租赁企业发生合同纠纷或发现欺诈、敲诈勒索等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租车人可以收集相关材料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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