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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出台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

2025-06-26 16:04:56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陈 永 记者江 岱)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漳州市企业首席质量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首席质量官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聘任,落实企业主体质量责任,对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据了解,首席质量官作为企业质量战略的制定者、质量策划的主导者和质量文化的创建者,在企业质量管理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设立首席质量官不仅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整合内部资源、形成质量战略规划的有效举措,有助于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推动企业追求卓越,增强质量核心竞争力。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共16条,对首席质量官的任职条件、部门职责、职责权限、教育培训、激励措施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定。

在任职条件方面,《办法》要求首席质量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敢于负责,熟悉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根据企业规模,《办法》对首席质量官学历和工作经历作出相应规定。例如,大型及中型企业的首席质量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小微企业的首席质量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质量工作经历。此外,任职者需完成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并符合要求。

《办法》详细规定了首席质量官的6项职责,包括组织制定企业质量发展战略、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并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组织实施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实施质量成本管理,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建设企业质量文化等。

据了解,为推动《办法》有效实施,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开展一系列工作。该局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办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企业对首席质量官制度的认知度和认同感;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和继续教育,并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质量攻关成果展示、首席质量官论坛等多种形式的经验交流活动,提升首席质量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建立首席质量官人才库,加强对首席质量官的管理和服务,并在组织各级质量奖评审时,对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企业予以重点关注。

【首席质量官新视界】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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