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 亮)日前,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前,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旨在消除肉类产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肉制品生产经营环节质量安全。此前,该局发布“九严禁”提示,提醒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守法经营。
据介绍,“九严禁”分别是: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严禁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肉类产品;严禁以其他畜禽肉生产经营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严禁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严禁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被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走私冻肉;严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槽头肉”等生产加工食品;严禁使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原料肉生产加工肉制品;严禁在网络交易平台或直播间对肉制品进行虚假宣传;严禁销售“三无”“山寨”等假冒伪劣肉制品。
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肉类产品是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百姓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诚信守法经营。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