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力措施保障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陕西启动农村地区食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 (张 亮)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启动两个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该局同时发布通告,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对群众举报线索实行“即接即查、限时办结”,确保“有呼必应”。这一系列举措旨在以强有力措施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食品领域,该局聚焦原料污染问题,重点整治购买使用来历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原料、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的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知假造假问题,重点整治未经许可(备案)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以及生产侵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聚焦欺骗、误导消费行为,重点整治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对食品功效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陕西省开展的市场监管领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将以食用植物油、饮料、酒类、调味品、乳制品等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以线下农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线上综合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农产品交易平台等为重点对象,加大抽检力度,排查风险隐患。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必须“一案双查”,既要查销售环节责任,更要追根溯源至生产者,并依法采取下架、召回、处罚等措施。对举报线索实行“双向溯源”,一方面向下游追查至终端销售者,锁定问题食品流向;另一方面向上游追查至生产者,严打制假“黑窝点”,彻底斩断违法链条。涉及其他地区的及时通报协查。
该局要求各县(区)市场局联合村委会,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公告等形式,将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邮箱覆盖至每一个行政村,做到“村口有公告、户户有手册”。对群众举报线索实行“即接即查、限时办结”,5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初步核查,10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处置结果,确保“有呼必应”。对查实的重大案件举报线索,按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兑现奖励,激发群众监督积极性。
在消费品领域,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的重点产品领域,包括化肥、农用机械等农资产品,水泥、钢筋、防水材料等农村基建材料,燃气灶具及配件、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儿童及学生用品、老年用品等日用消费品;聚焦的重点整治对象,包括质量不达标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掺杂使假、虚假宣传等质量违法行为;聚焦的重点区域,包括农村地区及农村居民经常涉足消费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省内电商。
据了解,此次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重点区域内农村消费品生产销售主体进行全覆盖式摸底排查,对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结合村民消费反馈和投诉举报,对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经营主体进行重点监管;对重点区域内生产经营主体实行网格化质量监管模式。
对于农村消费品生产企业,此次行动重点检查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准入管理、虚假宣传、冒用厂名厂址或商标、缺陷产品的监控和处理等。对于农村消费品销售企业,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职责、产品获证信息是否真实有效等。对陕西省内网络销售领域,此次重点排查商品质量信息与实物分离、“三无”产品、平台企业审核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此次行动还将重点关注直播带货、短视频、社交电商等网络销售新业态,加强网售“三无”、假冒伪劣、真假掺售的消费品核查处置。
据介绍,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消费品市场实施全覆盖“大扫除”,通过拉网式排查、线索深度挖掘等举措,依法严厉打击消费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实施“穿透式监管”,切实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
据了解,此次启动的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