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何 可)“将国产肥伪装成进口肥高价销售”“使用他人厂名厂址却不能提供生产委托资料”“标注含有K字母的所谓微量元素以冒充钾元素”……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8起化肥质量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释放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效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化肥产品执法打假工作,依托“铁拳”行动组织全系统严查重处化肥质量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化肥质量违法案件3260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12件。此次公布的8起典型案例,分别来自广西、浙江、河南、安徽、新疆等地。
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明县亭亮星科农资店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中,为强化执法协同联动,全链条查处违法行为,属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涉案生产肥料窝点进行查处捣毁。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诺普沃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伪劣化肥案中,当事人从国内生产企业采购国产化肥,重新包装后伪装成进口化肥高价销售,被依法追究责任。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贺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案中,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省市县三级联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打掉犯罪团伙4个。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隆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中,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现场扣押用于生产伪劣化肥的包装袋48个品种共计11.5万条。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淮南市惠丰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中,涉案公司通过标注含有K字母的所谓微量元素,冒充钾元素欺骗消费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广西南宁辉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中,涉案公司不能提供有关生产委托资料,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金昌市金福嘉吉农资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化肥案中,当事人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自行定做空包装袋,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泽普县大海农资经销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中,当事人销售涉案化肥669袋,库存1888袋,共计101.4吨,案件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