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 林 记者李 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于6月底前,在淮北、滁州、马鞍山、池州、安庆5市范围内部分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生产许可“一证一书一函”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旨在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全过程安全监管,推动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促进危化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局(行政审批办)(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办”)于5个工作日内向获证企业出具《合规建议书》。合规建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根据企业实地核查时发现的建议改进条款,提出合规建议;二是根据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型,梳理生产企业高频问题,提出合规建议。企业收到《合规建议书》后,应对照建议内容开展自查、积极整改,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获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获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
在向获证企业发出《合规建议书》的同时,行政审批办向企业属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监管提示函》。监管提示内容包括:一是根据企业实地核查时发现的建议改进条款,提示监管重点;二是根据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型,梳理生产企业高频问题,提示监管重点。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监管提示函》后,督促指导企业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提示内容,加强证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该《监管提示函》也作为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抽查获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重点。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工作由行政审批办牵头,技术评审中心配合,归集整理信息,出具《合规建议书》《监管提示函》;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处配合梳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高频问题,结合《监管提示函》内容对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实地核查时指派观察员,督促指导企业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提示函》加强证后监管,结合《监管提示函》内容对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监管提示函》加强证后监管。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间强化工作协同、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形成各司其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管控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截至目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发出4组“一证一书一函”,不仅让获证企业真正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有温度的监管,也提高了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