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食品抽检盘点
本期话题:餐饮食品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3项指标
□ 本报记者 何 可
实习记者 蒋函玉
为保障市场在售餐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今年以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将餐饮食品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开展4期对该类产品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餐饮食品抽检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以及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来看,不合格餐饮食品涉及企业主要分布在宜春市、景德镇市、吉安市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所在地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具体抽检情况来看,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1月11日发布的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7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具体为:吉安县满口香小吃服务店售卖的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抚州市东临新区党政办公室机关二食堂提供的不锈钢碗(复用餐饮具)和宜阳新区笨豆付餐饮店提供的饭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珠山区余苏琴餐饮店提供的白大碗(复用餐饮具)和宜春珍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樟树市品味轩糕点店售卖的桃酥王(自制焙烤食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缃湘里食在湘餐厅提供的饭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月17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8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具体为:宜春市绣江盛宴餐饮店提供的餐盘(复用餐饮具)、抚州市东临新区国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不锈钢餐盘(复用餐饮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中海宴会酒店提供的碗(复用餐饮具)、珠山区火粤煲餐饮店提供的杯子(复用餐饮具)、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永胜地道宜春菜馆提供的饭碗(复用餐饮具)以及宜春市袁洲宴旅游饭店有限公司提供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安县满口香小吃服务店售卖的小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袁州区城西夏日玛莉西餐厅提供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月11日,在该局发布的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6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具体为:珠山区和福顺餐饮店提供的餐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珠山区图味美楼上餐厅提供的骨碟(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昌观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碗(复用餐饮具)和袁州区城西夏日玛莉西餐厅提供的杯子(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宜阳新区广福餐饮店提供的饭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宜阳新区刘文兵最爱妈妈菜餐饮店提供的饭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月22日,在该局发布的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有4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具体为:丰城市芳姐全牛馆提供的小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章贡区林玲餐饮店提供的铁锅(复用餐饮具)和珠山区刘常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提供的餐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章贡区林玲餐饮店提供的小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