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 敏 记者李 辉)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警告及通报批评类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拓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与安徽省信用门户信用修复结果联动范围,切实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便利度。
《通知》明确,对仅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警告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将实行“即申即享”,经营主体在信用门户网站申请信用修复,无需提交处罚机关出具的信用修复决定书,即可完成修复。对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的通报批评类行政处罚信息实行公示期满3个月后“免申即享”,信用修复结果由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共享至信用门户网站。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完善,将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进一步解决“多头修复”“重复修复”问题,助力经营主体重塑良好信用,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