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余捷昕 记者李培晞)近日,《江西省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破除地方标准隐形壁垒,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工作方案》明确,到今年9月,江西省基本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地方标准管理新格局,以“重构地方标准体系、重塑地方标准管理制度、重建地方标准制定流程、探索地方标准化工作职能转变”为目标,部署10项重点任务。
根据《工作方案》,10项重点任务是:
开展地方标准改革调研。摸底分析,排查地方标准管理中存在的堵点、难点、盲点。
试行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试行)》,重点清理存量地方标准,探索地方标准整合、废止、转化的工作方法。着力控制增量,严格将地方标准制定范围限定在“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技术要求。
推动地方标准转化提升。积极引导和服务高水平地方标准向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转化,推动单一部门自身管理的地方标准向地方政府自用文件转化。
完成地方标准化工作职能转变。改革地方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创新地方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强化标准化指导服务职能。
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重建。推动地方标准制修订流程与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对地方标准监管流程的无缝对接。
推进地方标准智慧化监管。推进江西省标准化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地方标准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健全设区的市地方标准制定权管理机制。对设区的市地方标准质量和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设区的市地方标准制定的审查和指导。
压实地方标准“三个责任”落实。强化标准实施应用责任,明确地方标准引用责任,推进地方标准的实施。
深化地方标准供给侧改革。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加强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奖励标准技术内容达到领先水平且实施应用取得显著效益的标准。
探索区域协同发展新路径。健全“共同制定、共同发布”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制定机制,拓展国际、区域标准化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