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
  • 分享链接
  • 舆情秘书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五版

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 我国将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

2025-03-06 15:04:02 中国质量报

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

我国将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

本报讯 (记者贾润梅)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管理协同,落实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技术规范应用,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方面,《通知》明确提出,企业要根据《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加强能力建设和产品安全设计,对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及OTA升级活动开展充分的测试验证,明确系统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确保控制策略合理,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确保在开发、生产、运行等阶段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产品功能、性能和质量安全水平。细化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要求,补充增加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OTA升级信息有关技术参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保障汽车产品缺陷调查和召回管理顺利实施。

《通知》还提出深化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要组织召回技术机构督促、指导企业开展深度测试、查找安全问题、完善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研判,不断提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性能。加强认证服务和管理,推动构建智能网联汽车质量认证体系,围绕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等领域积极推行自愿性认证,服务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制修订情况,及时将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

在强化汽车软件OTA升级活动协同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对企业OTA升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要求企业健全安全保障能力,规范OTA升级备案;强化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明确不涉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变更、涉及技术参数变更、涉及汽车自动驾驶功能,以及消除汽车产品缺陷、实施召回等的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根据《通知》要求,两部门应建立OTA升级活动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管理协同。

在保障措施方面,《通知》提出,强化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企业营销宣传行为。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监督检查通知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两部门应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管理监管技术研究,推进有关标准规范制修订,不断提升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和安全水平。

(责任编辑:陆明)
查看往日报刊
相关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