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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公共文化场馆社会化运营管理地方规范发布

2025-02-20 14:09:0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孙建新 赵 斌)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发布《公共文化场馆社会化运营管理规范》。这是该省首个针对公共文化场馆社会化运营管理的地方规范,将助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

一直以来,长兴县围绕打造“精神家园”目标,积极探索“合伙人”模式,通过汇聚各方力量,巩固基层文化阵地,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激发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新效能。

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长兴县充分调动非遗传承基地、乡村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场馆资源,通过引进专业文化团体、培育本土文艺人才、挖掘优秀乡土文化项目等方式,对公共文化场馆进行升级改造,将其拓展为展示乡村文化、学习传统文化、开展主题文化服务的综合性场所。

据了解,该规范明确了公共文化场馆社会化运营的基本原则,并对社会化运营范围、引入主体管理、运营培训管理、风险管理、评价改进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这个规范有助于长兴县积极探索公共文化场馆的社会化运行有效模式及工作机制,有效筛选及管理参与公共文化场馆运营的社会力量,并帮助运营主体更好地了解公共文化场馆的功能定位及需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质量标准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

长兴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布的地方规范,为公共文化场馆社会化运营管理提供了示范,有望推动更多地区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进行创新和提升,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优质的文化体验。

【资讯播报】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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