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信用赋能 优化营商环境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见成效
□ 何正君 李 晓
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相关工作,通过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塑造诚信典型等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经营主体信用意识,提升信用水平,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包容审慎监管 增强知信守信意识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不断加快建设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该局结合工作实际,给予未按时公示2023年度报告的经营主体两个月的不予行政处罚宽限期,让经营主体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同时,该局探索公示信息检查容错机制,对在填报公示信息时,出现非主观故意错误,但未造成不良影响后果,且经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的企业,不予罚款;探索列异免除制度,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联系,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采取变更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等方式纠正违法行为,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引导其进行歇业备案。
此外,该局对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错免罚”;对依法并处罚款的,合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各层阶的底线处罚,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施行“惩教结合” 引导企业信用重塑
为帮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不断强化信用修复告知和指导,通过大数据筛选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经营主体名单,采用短信、电话等方式,开展失信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提醒。同时,该局通过举办培训、现场指导、电话指导、建立QQ群等方式,引导失信经营主体主动纠正修复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
该局推行行政处罚“三书同达”制度,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醒函》《信用异议申诉告知书》同步送达,主动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途径、信用修复条件和流程、异议申诉渠道等内容。这也是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服务推出的新举措。
该局推动行政监管由“一罚了之”向“惩教结合”转变,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该局主动靠前服务,指导失信经营主体进行信用修复,既当好“监管者”,又做好“引导者”,营造诚信守法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该局还通过全面推行线上信用修复,让经营主体“零见面”“零跑腿”,切实减轻负担。2024年,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共开展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49178户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53户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387条。
加大宣传力度 建设社会诚信体系
为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南宁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对自治区、南宁市两级“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更多企业参与“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倡导全社会树立守法诚信理念,强化经营主体诚信经营意识。
该局通过与广西融资担保集团沟通协作,畅通“守合同 重信用”公示企业融资渠道。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不断提升“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含金量,在参加工程招投标、南宁市电子诚信卡评比中,成为相关部门参考或加分的依据。2024年,南宁市共有1224家企业获评广西“守合同 重信用”公示企业,较2023年增加13.97%;共有885家企业申报南宁市“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公示,较2023年增加11.32%。
此外,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还积极落实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措施。2024年,该局与相关单位进行司法协作,冻结股权1361户,股权冻结涉及股权数额2454154.93万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479次,助力构建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新格局。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提升经营主体综合实力,以信用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