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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名校商标被恶意抢注 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2025-01-20 12:07:4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杨 皎 记者谢 旺)记者最近获悉,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恶意抢注重庆市南开中学“南开”“南渝”及相关商标品牌一案,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群众投诉,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恶意抢注重庆市南开中学“南开”“南渝”及相关商标品牌。接诉后,渝北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调查组,经查发现,重庆市南开中学及其关联学校已注册了以“南开”“渝南”为关键词的商标,其商标均拥有明确的在先权利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南渝”“南开”这两个与权利人商标或字号极为近似的词组,在2022年、2023年反复在第41类学校(教育)及相关类别上申请注册。该公司没有进行培训方向、师资力量、场所设备等实际使用的经营性筹备,不具备实际使用涉案商标的实质基础。其相关商标注册申请具有侵犯权利人在先权利的明显恶意,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撤回,而后又向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一审、二审。一审法院认为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经过了立案调查、听取该公司的申诉和辩解等法定程序,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处罚符合法定程序。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予以维持。该案从行政查处到二审法院下达终审判决书,历时18个月,得以终结。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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