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晓航)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民生消费进入高峰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要求做好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服务稳价保质工作,营造节日市场良好消费环境。
通知要求,广西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保障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服务价格稳定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作为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协调,优化资源整合,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开展价格监测,掌握价格波动趋势。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关注节假日期间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鸡蛋、奶制品及地方特色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重点关注本地年夜饭预订、文化娱乐、酒店住宿、交通运输等服务价格,警惕感冒发热类药品价格上涨风险。要充分利用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测与竞争执法系统开展价格监测,提醒、指导各监测点按要求报送价格监测数据,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医疗保障部门价格监测数据的共享共用,做好价格预警持续跟踪与分析研判,更好掌握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加强价格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反映的问题,提前识别、评估可能对市场秩序造成影响的潜在风险。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串通、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梯次监管工具箱作用,综合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手段,加强对经营主体的监管引导。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价格收费监管,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应急值守,及时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纠纷,妥善应对价格突发舆情事件,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节日特色食品、畜禽肉类、蛋类、奶类、水产品、时令果蔬以及米面油酒类等大宗消费食品等重点品种,学校、商场超市、农批农贸市场、节日临时市场等重点场所,网络、电商食品经营等新型业态,以外卖平台和无堂食外卖经营者、连锁餐饮企业等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消除隐患风险。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按照“时度效”的原则,发布食品抽检信息。发现不合格食品,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牛羊肉掺杂掺假行为。依法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和制止餐饮浪费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保证消费者饮食安全。
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守牢质量安全底线。市场监管部门要紧盯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消防产品、电子电器、冬季取暖用品、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充电电池、烟花爆竹、食品相关产品等涉及安全重点产品,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全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坚决避免节假日期间因质量安全问题导致公共安全事件。坚持问题导向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节假日旺销品、羽绒服等冬用消费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强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销售单位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要求,严把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舆情监测,有效处置节假日期间重大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和相关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