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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10领域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025-01-14 13:26:3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樊 晔 梁停停 闫锡坤)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消费者关注的10个领域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的食品安全激励约束和风险防控机制,采取一张保单由6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的方式,为全区学校等10个领域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包括全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农村集体聚餐、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文化经贸活动集体聚餐、旅游景区、农贸市场10个领域的经营主体及内蒙古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

根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规定领域就餐或购买食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损失的,经营主体及自然人均可申请保险理赔。具体包括以下情形:提供食品存在病毒、细菌、真菌、寄生虫及天然毒素污染;提供食品存在农药、兽药污染;提供食品存在超量、超范围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或者非食物用添加物;提供食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提供食品导致食源性人畜共患病、传染病;投保食品遭第三人恶意投毒;提供食品存在其他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政府在经济上负有食品安全事件救助、抚慰义务的其他情形;规定领域经营主体可以申请符合条件的危机应对费用(限额10万元),广告招牌及装饰物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费用。

据了解,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年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每次事件赔偿限额1500万元;每次事件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其中每次事件每人医疗费用限额10万元;每次事件法律费用限额15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万元。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为被保险领域经营主体提供食品安全宣传培训、风险隐患排查等风险减量服务,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保、理赔、保全等保单服务,大额疑难案件最高可享受50%的预赔款服务。该局还指导共保体保险公司开发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类经营主体自主购买的普惠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广大食品行业经营主体积极投保。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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