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保持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规范企业行为。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出发,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提出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平竞争治理。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只有在公平的前提下充分竞争,才能吸引更多健康的市场力量积极参与经济活动,实现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使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就是引入竞争、规范竞争、促进竞争、保护竞争的过程。几十年来的改革实践充分证明,市场经济越发展,公平竞争的重要性就越凸显。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恢复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对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提升公平竞争治理效能,推动构建统一开放、公平高效、诚信守法、安全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深化提质专项行动,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存量政策。加强重点领域竞争执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有效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健全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能力提升行动,扎实做好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把关,对拟由政府出台的文件做到应审尽审。建立完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的市场竞争状况常态化评估机制和评估指标体系。推动优化反垄断执法体制机制,建立企业公平竞争座谈会制度。
优化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规则。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制定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等。发布违反反垄断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加大涉外反垄断监管和规制力度。加强跨国垄断案件执法协调,强化与重点反垄断司法辖区交流合作。依法稳妥推进涉外垄断案件查办,依法严格审查重点领域涉外并购,保障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建立域外反垄断政策、并购竞争状况、监管执法实践等数据库,持续丰富跨国监管工具箱。靠前做好企业境外竞争合规指导,保障我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