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自艳
安徽省明光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标准化工作,近年来,在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打造农业农村标准化建设示范试点,为乡村振兴注入“标准力量”。截至目前,明光市共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试点1个。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被列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为安徽省唯一。古沛圣玉禽业创建成省级标准化示范场。
聚焦要素保障
夯实乡村振兴标准化基础
加强组织保障。明光市出台《明光市实施全域标准化战略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标准化议事协调机构,健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加强经费保障。明光市扎实做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经费保障,重点支持开展农产品全产业链等标准化专项研究,激发各类主体参与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领域已累计拨付标准化扶持资金447.5万元。
加强技术保障。明光市政府与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签署全域标准化战略合作备忘录,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业农村标准化示范试点等方面,以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村容村貌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为重点,强化与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的沟通协作。
聚焦体系建设
强化乡村振兴标准化支撑
坚持系统观念。明光市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统筹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各领域标准,融合标准规划、制定、宣贯和实施各阶段,充分调动社会团体和企业等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构建层次清晰、职责分明、功能互补的标准供给体系。
注重分类指导。明光市立足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公共服务标准化的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公共服务标准,着力解决短板弱项,整体提升农业农村标准化水平。
强化标准制定。明光市积极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制定实施农业农村类国家标准6项(其中农业社会化服务4项、农产品追溯要求1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1项),行业标准3项(其中村镇商贸2项、农村专业合作社1项),安徽省地方标准35项(其中种植23项、养殖6项、美丽乡村建设2项、政务服务2项、地理标志产品2项),滁州市地方标准6项(其中种植4项、养殖2项),企业标准40项,试点标准20项。
聚焦示范引领
激发乡村振兴标准化活力
标准化+美丽乡村。明光市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陆郢模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累计建成美丽集镇15个,美丽乡村中心村4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精品示范点167个,完成农村改厕3.6万余户,建成省级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102个。明光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入选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案例,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现场会在明光召开,两次获得“安徽省美丽乡村先进市”称号。
标准化+数字乡村。明光市积极探索标准化助力数字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数字乡村”试点成效终期评估位列安徽省第一;数字化水产养殖装备与平台获评全国优秀项目,成功承办第二届数字乡村工程研讨会暨中国数字渔业协同创新平台年会。
标准化+农民增收。明光市发挥标准化试点、示范区项目建设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农业、农村结构调优和管理标准化工作进程,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发挥安徽省艾草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示范辐射效应,带动2000多户农民从事艾草种植。经过3年建设周期,示范区艾草种植面积已达2870多公顷,年产量3万吨,年产值4亿元,农民每公顷平均增收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