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安全基础 提升能力水平
山西太原进一步优化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太原市食药安委出台《太原市优化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进一步优化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包保督导工作机制,坚持减负增效,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夯实食品安全基础,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能力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实施方案》从“简化包保备案方式、优化任务清单、优化督导方式和频次、优化督导结果处置机制、优化包保督查考核、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优化‘责任平台’使用”7个方面制定工作举措,既优化工作机制方便包保干部落实责任,又强调培训帮扶机制和督导问题处置机制,完善制度保障。
简化包保备案方式方面,包保干部通过“责任平台”或食安督App确认包保关系,即视为确认履行包保责任,无需手签《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和《责任清单》,逐级备案,实现平台自动备案。
优化任务清单方面,太原市食药安办根据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业态、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结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要点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要求,区分“生产主体、销售主体、餐饮服务主体、集体用餐单位、食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小经营店”7个不同业态完善任务清单,作为工具书指导检查,满足不同业态包保督导的需要。
优化督导方式和频次方面,所有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均需纳入包保,督导可根据所包保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模、连片分布和风险等级,视情况采取召开会议、视频连线、现场督导等方式开展督导。督导频次与经营主体管理水平、经营状况、风险等级等紧密结合,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对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A、B、C、D级)为A、B级的每年现场督导不少于1次,风险等级为C、D级的每年现场督导不少于2次;对食品“三小”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可参照执行。
优化督导结果处置机制方面,将包保督导任务清单作为检查工具书,参考任务清单开展督导检查,无需逐项记录检查结果,但是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风险或重点问题必须详实记录,并通过“食安督”App通报本级食(药)安办。各级食药安办不断完善包保督导问题认领、整改、反馈工作方法,形成工作闭环。
优化包保督查考核方面,取消市级以下食(药)安办对包保督导工作的督查考核事项,对村(社区)干部协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不纳入督查检查和评议考核。但是在国务院食安办、山西省食药安办开展的督查中,如果发现存在工作推进不力、包保督导形式主义及增加基层负担的地方或因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引发舆情事件的,太原市食药安办将视情运用“三书一函”进行提醒敦促、责令整改、责任约谈。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方面,市县级食(药)安办加强与党校沟通协作,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及食品安全包保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常态化培训体系,列入党校培训学习课程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专题授课、在线教育等方式对包保干部开展常态化培训活动,促进包保干部熟练掌握包保督导的工作内容、方法,提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素养。
优化“责任平台”使用,不再把“责任平台”统计相关指标作为考核内容,但是“责任平台”仍是各级督促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各级要持续做好包保主体、包保干部、包保关系等数据维护工作,按照“应包尽包、应督尽督”原则,对包保工作机制实施动态调整。包保主体等数据信息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优化机制并不降低要求、逃避责任,要突出结果导向,做到减负不减责、减负不减质、减负不减效,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接下来,太原市食药安办将围绕优化工作机制的贯彻落实,持续完善工作举措,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拧紧食品安全责任链条,确保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减负不减责、主体责任紧抓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