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    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
  • 分享链接
  • 舆情秘书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健全完善标准体系 提升精准监管效能

2024-12-11 14:47:39 中国质量报

健全完善标准体系 提升精准监管效能

——标准起草组专家就《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答记者问

□ 本报记者 孙 圆

我国特种设备领域首个用于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日前正式发布实施。

近日,该标准起草组组长、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安全管理技术中心(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主任孙仁山,就《准则》有关问题回答了中国质量报记者的提问。

记者《准则》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孙仁山:特种设备是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设备,是一个国家经济水平的代表,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装备。特种设备具有在高温、高压、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是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世界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其安全,对特种设备均实行特殊监管,以保障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

2024年1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其中主要任务第二项提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对于以推荐性标准或以试行、暂行办法等文件出台的,2024年底前要积极总结提升为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以增强权威性。

目前特种设备行业缺少统一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国家标准,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市场监管总局提出制定“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指导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使用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别,及时发现和治理重大隐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记者:作为我国特种设备领域首个用于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准则》发布的意义是什么?

孙仁山:由于特种设备行业缺少统一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国家标准,监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对于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判定没有统一的规范。《准则》明确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术语、定义和具体判定准则,有利于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自查自纠,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监督检查,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和综合治理,及时排查消除重大隐患,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比如,《准则》中明确了“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因安全问题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等在用特种设备为重大事故隐患;对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结论按八大类特种设备检验规程的要求分别列出了“不符合要求”“不允许使用”“不合格”等情形,规范了因检验不合格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标准;同时规定了诸如“电站锅炉主要汽水管道泄漏或锅炉范围内管道破裂”“氧舱的接地装置缺失或失效”“大型游乐设施主要受力部件、重要焊缝及重要螺栓出现裂纹、严重变形”“辅机、备用电源不能启动运行”等易引发重大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情况为重大事故隐患。

记者:《准则》为何定位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孙仁山:2024年1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对于以推荐性标准或以试行、暂行办法等文件出台的,2024年底前要积极总结提升为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以增强权威性。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在制定重大隐患标准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定位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记者:《准则》有哪些主要特点?

孙仁山:该标准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合规性,标准符合国务院安委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二是合理性,标准与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现状相结合,保持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的连贯性;三是可操作性,标准为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提供科学、明确的判定准则,有利于及时发现、治理和防范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

记者:作为《准则》起草组组长,请简单介绍一下标准编制的过程。

孙仁山:在国家标准委、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的组织安排下,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等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相关工作。

2024年4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向国家标准委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申请。6月7日,召开标准启动会,与会专家对标准草案进行讨论。7月,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对标准草案进一步研究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8月7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定向征求了应急管理部意见。自标准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共计收到25家单位反馈的107条意见,经过充分研究,采纳和部分采纳意见65条,解释说明37条。10月22日,《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方法》标准审查会议在京召开,与会专家提出意见建议16条,经研究全部吸收采纳。11月,根据审评专家意见,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11月28日,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标准,并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加贺)
查看往日报刊
相关网站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