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岳 倩)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通报,9家企业的9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
根据通报,为规范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此次监督检查。
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共涉及两家企业的两个车型产品,分别为福建天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QAC6452SHEVBB6插电式增程混合动力多用途乘用车、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CGC7000BEV2J5纯电动轿车,原因为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生产一致性不符合标准要求、零部件(软件版本)不符合《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要求。此外,新能源货车共涉及7家企业的7个车型产品,原因为零部件参数与《公告》备案参数不一致、高压标记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上述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型,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及《公告》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有关要求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