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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2024-12-05 11:15:3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蔡美萍)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获悉,省级地方标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近日发布,并将自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由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和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共同起草,是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决策部署,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直播营销“1+N”合规指导体系的重要举措。《规范》是体系中的“1”,是体系的总牵引,“N”是若干个地方特色产业指导手册,包括宜兴紫砂、长荡湖大闸蟹、常熟服装、南通家纺、东海水晶、赣榆海鲜、盱眙龙虾、丹阳眼镜、沭阳花木等直播经营合规指导手册,为江苏省直播经营企业提供精准化合规指导。

《规范》共7章,定义了网络直播营销各类主体,围绕直播间“人、货、场”三个维度构建全面具体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指导框架。在“人”的方面,明确了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网络直播间运营者、网络直播营销人员、网络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管理要求;在“货”的方面,明确了质量管理要求,建立了负面清单;在“场”的方面,明确了直播间入驻管理、信息管理、检查监控、售后服务等要求。

《规范》关注领域新,紧贴行业发展趋势,密切关注数字人直播合规要求,提出了肖像、著作等权益保障,标识区分自然人与数字人主播,加强安全、技术、算法管理等6个方面有针对性的要求。

《规范》可操作性强,根据江苏省网络直播营销发展实际,注重以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形式,明确“应当怎么做”与“不得怎么做”,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作出明确指引。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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