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秦海峰)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压实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主体责任,近日,山西省汾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约谈会,全市20多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代表学习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会议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设立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货关、销售关,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不得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及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
汾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立足监管职能,联合消防、公安等部门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拼装、改装、加装,外挂电池托架,窜改限速器,未经CCC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产品符合性、一致性不符,车电分离销售等违法行为,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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