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三版>>

广西南宁开展规范“双11”电商促销活动专项监测

2024-10-25 14:13:31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游 洋 何正君)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10月21日至11月期间,该局将持续开展“双11”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专项监测工作,营造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本次专项监测主要针对南宁市辖区内电子商务经营者,重点监测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儿童用品等领域在“双11”集中促销期间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是否在经营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是否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不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宣传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及其配件和特供酒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其他禁售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宣传不合格食品、药品、儿童用品等商品和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违法行为。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今年“特供酒”清源打链、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规范网络市场秩序,通过行政约谈等方式,进一步引导平台建立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促进该市网络交易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此外,为维护“双11”期间网络交易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0月22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作出合规提示,要求经营主体诚信守信经营,不做无底线营销及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禁止价格欺诈,不得虚假打折欺骗消费者;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对销售的商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并做好溯源台账;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冒用他人商标、品牌、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促销活动期间进行有奖销售的,不得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应向消费者明示兑奖信息。

(责任编辑:凌云)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比亚迪与《黑神话:悟空》达成全球战 ...

  • 一汽丰田皇冠陆放新车亏电调查 |  ...

  • 比亚迪车主注意了!60台新车抽奖福 ...

  • 电去哪了?一汽丰田皇冠陆放多个车主 ...

  • 仰望U9全国陆续交付,与用户一同迈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