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知名电商平台未尽审核义务被处罚4.8万元

2022-02-10 10:33:05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张 东)面对电子商务平台上各类纷繁芜杂的信息,要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台履行审核义务至关重要。日前,在“春雷行动2022”中,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了一起某知名电商平台未尽审核义务的案件。

2021年底,成都市民李先生在某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上看到一条招聘信息,他兴冲冲地投了简历,并“幸运”地通过面试,但直到入职时,他才发现该公司并没有从事相关经营业务的资质许可。李先生将该平台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在接到李先生投诉后,成都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公平交易执法支队对该信息发布平台成都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运行和管理的线上平台发布多起招聘服务信息,但是该公司却无法提供部分“雇主”的相关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该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公司未按规定对入驻平台的经营者核验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尽到审核义务的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行政罚款4.8万元。

“电子商务经营者履行信息登记、核验、公示义务是网络经济,特别是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电商平台经营者如果未尽到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资格的审核义务,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成都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电子商务经营者以此案为戒,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合规经营,促进交易各方信息对称,共同维护电子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稳定。

《中国质量报》【新闻快讯】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乡村就业 ...

  • 江苏省启东市特许生产商加紧开工生产 ...

  • 突击检查市场!现场惊现不法“枪械” ...

  • 整治“李鬼”!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突击 ...

  • 浙江温州主城区家禽“杀白上市”百日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