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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不断完善优胜劣汰机制

2021-11-30 11:14:22 中国质量报

捅开出口活市场

福建省泉州市不断完善优胜劣汰机制

□ 苏晓晖 吴声钧 江 岱

“长期停业的市场主体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市场资源、行政资源,影响经济分析决策、降低市场运行效率。”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生产要素和资源由无效低效市场主体向高效市场主体流动,发挥各类要素和资源潜力,尽快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势在必行。

据悉,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主体迅猛发展。目前,该市拥有市场主体近125万户,位居福建省首位,个体工商户约占市场主体的70%。随着市场竞争、结构转型,该市出现了相当数量长期未经营的市场主体,停产、歇业、“空壳公司”“口袋执照”等情况屡见不鲜,个体工商户由于投入少、规模小等原因,停业后未办理注销的情况更为普遍。

对此,泉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简手续、抓试点、强监管,有力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不断完善优胜劣汰市场机制,着力为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为了简化手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注销登记改革,通过减环节、缩时间、降费用,实现企业快速无障碍退出。如企业注销可在线办理,对通过公示系统进行清算组备案及发布公告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后台与税务部门共享企业清税信息,无需企业再次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企业提供公告免费发布渠道,降低注销成本。

近期,泉州市被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市场主体强制退出试点地区。泉州市市场监管局以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企业为重点,采取摸底排查、分类处置、依法吊销、强制注销等措施,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在全面梳理形成长期未经营企业名单后,该局逐一开展公告催办、现场检查、税务核查等工作。对有经营意愿的,督促企业补报年报,唤醒一批“僵尸企业”;对经核实为长期停业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依法予以吊销;对已吊销主体,落实试点方案,在进一步核查企业债务、资产、涉诉等情况后,采取强制注销措施。

今年以来,泉州市已经简易注销企业1.46万户,普通注销企业0.76万户。全市依法立案吊销企业6408户,约占企业总数的1%。个体工商户依申请注销6.8万户,依职权注销4.2万户。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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