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四版>>

陕西省两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地方标准将实施

2021-01-26 11:22:42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梁 爱 记者王 梅)记者近日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两项地方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6部分:评审员管理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7部分:内部审核要求》已经该局批准,将于1月28日起实施。

据介绍,两项标准是由陕西省质量认证认可协会牵头,陕西省地质矿产研究所有限公司、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共同起草申报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6部分:评审员管理要求》详细规定了省级资质认定评审员的分级、管理职责、评审员申请、评审员认定、评审员公示、评审员编号、证书颁发、岗前教育、评审员使用、继续教育、监督管理、申诉投诉、档案和信息管理等内容,开创了全国对评审员管理实行“能上能下”“能出能进”地方标准的先河,对加强陕西评审员队伍管理,提升评审员队伍素质,将发挥重要作用。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7部分:内部审核要求》详细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内部审核的目的、职责、审核人员要求、审核步骤、审核策划、审核实施、审核的记录和报告等内容,将为陕西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内部审核的实施依据、解决内部审核难点。

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目前已经发布了5项系列标准。该系列标准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第1部分:评审指南》为基础,涵盖了资质认定自我声明、现场评审、告知承诺3种审核方式,对促进陕西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统一性、规范性、有效性,为新常态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的实施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中国质量报》【地方播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针对特 ...

  • 黑龙江省全力抓好“菜篮子” 增强应 ...

  • 江苏省如皋市磨头镇新港村蝴蝶兰基地 ...

  • 江西省德兴市棉话科技有限公司加紧赶 ...

  • ​排污要有“身份证”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