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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完善消费纠纷调处机制 提升消费维权共治效能

2020-12-01 11:25:23 中国质量报

□ 苏粲絜

“十三五”期间,云南省消费者协会组织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建设、提升消费纠纷处理效能、强化热点领域社会监督、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加大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完善网络消费纠纷调处。协会加大淘宝等24家电商参与的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平台应用和推广力度,改变网络购物纠纷异地办理的传统模式,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完善消费纠纷在线投诉和处理功能,把消费纠纷和解放在消费最前端,有效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发挥律师、专家团队作用,为消费者提供义务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跨境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不断深化。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消委会续签《云南省消费者协会香港特别行政区消委会消费维权合作协议》。立足区位特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在云南省边境州市组织先行先试,不断深化跨境消费维权合作交流。德宏州消协与缅甸商务部签署消费维权合作纪要,建立跨境消费维权互为尊重、信息共享、定期会晤的交流机制,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作出积极努力。5年来,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6007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近年来,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开展了云南省机场和部分航空公司服务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体察调查活动、食品安全消费体察座谈活动、农村集贸市场调查活动等,不断推进农村消费环境的改善。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协会认真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保健市场、普洱茶、过桥米线“放心消费”专项行动,着力维护特色食品品牌形象。与云南省发改委等9个部门联合开展对电子商务及分享领域炒信行为惩戒行动。以美团、去哪儿第三方平台为切入点,建立诚信基本信息库,持续深入开展网络市场消费环境监督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参与立法立规。

消费维权宣传效果显著。协会利用每年3·15,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宣传活动,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力度。同时,定期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理性消费。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省消协先后发布6次消费提示,阅读量达到15.8万人次。针对“六一”儿童节、“双11”等时间节点及暑期驾驶学习、刷单炒信、网络购物、老年人消费等消费热点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消费者提供科学、真实的消费信息和理性消费引导。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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