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蔡美萍)8月20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同时对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部署安排。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创新,核心在知识产权。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将为关键技术创新成果穿上权利的“盔甲”,为自主可控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成色”和水平。
近年来,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成效显著。江苏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主要发展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1.9件,居全国省区第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达到646家,数量居全国第一。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实施意见》重点在4个方面着力。一是在立法制规和打击违法上,体现“严保护”的刚性要求,做到“三严”,即制度严、执行严、惩戒严。二是在责任主体和工作协同上,体现“大保护”的治理格局,努力构建汇聚立法、司法、行政、行业协会商会、仲裁调解机构、维权援助机构等在内的立体保护网络,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三是在办案程序和机制创新上,体现“快保护”的群众诉求,通过多管齐下,着力解决维权“周期长”问题。四是在保护对象和执法标准上,体现“同保护”的庄重承诺。不区分保护对象,对各类市场主体实施无差别的执法,并提出要畅通与国内外权利人的沟通渠道,保护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建立务实合作机制。
《中国质量报》